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
公 告
2009年 第1号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80号),现将修订后的《南京海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重新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3年5月28日公布的《南京海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南京海关公告第1号)同时废止。
附件:南京海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二○○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