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申请海关监管区外查验 |
| 事项依据 | 点击查看相关政策文件 |
| 申请(办理)条件 | 1、因货物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不宜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查验; 2、其他特殊原因。 |
| 提交材料 | 1、有关货物不宜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查验的书面证明,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查验的书面证明; 2、《海关监管区外实施查验申请表》。 以上材料均为纸质版正本原件1份。 |
| 办理程序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主管海关提交《海关监管区外实施查验申请表》及有关货物不宜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查验的书面证明,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查验的书面证明,主管海关审核同意后,派员到海关监管区外实施查验。 |
| 办理事项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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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限 | 2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部门 | 点击查看具体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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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本指南的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