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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关行政复议渠道

发布时间:2022-01-03 12:27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针对苏州海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为南京海关,受理机构为南京海关法规处。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60号,邮编:210001,

  传真号码:025-84476415

  咨询电话:025—84423225

  复议网址:https://online.customs.gov.cn/publicService/

  工作时间:春秋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

  夏  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冬  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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