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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6:56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3年度吴江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吴江海关办公室(0512-66086111),电子邮箱njwj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吴江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对照《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瞄准社会关切和企业诉求,盯牢落实“企业问题清零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吴江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定《吴江海关推进落实〈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实施方案》,编制《吴江海关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对照目录所列事项逐项对外公开,对所公开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

  (二)不断拓宽主动公开渠道。高度重视窗口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南京海关办事窗口标准化管理的规定动作,用足用好现场公示栏、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查阅点、咨询服务窗口等实体平台。加强对一线关员的业务培训,推行首问负责制,持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依托“1216”关企服务平台,扩宽主动公开渠道,结合新闻发布会、政风行风热线等方式,以利企便民、实用好用为原则,建设适应和满足服务对象的公开渠道和公开载体。

  (三)强化政策解读释放惠企政策红利。结合国门生物安全教育、普法宣传、科普宣传、海关业务相关主题日等活动,瞄准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海关重要政策出台时机,积极通过企业座谈会、问卷调查、公众开放日、关长接待日、走进电台电视台等形式,以及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方式,宣传海关政策,听取意见建议,增进理解支持,搭建海关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桥梁。2023年,吴江海关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栏目1次,开展“惠企为民 关‘助’发展”主题宣讲3次,受众企业227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2023年,吴江海关多次组织业务专家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政策解读、回应疑难相结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目前存在问题。从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看,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已基本完成,但在对外答复的文书规范性还有提升空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报告下载链接:

  吴江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吴江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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