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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5:58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3年度常熟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常熟海关办公室(0512-66084103),电子邮箱(njcs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常熟海关紧紧围绕总署、总关关于全面推进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有序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重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相关要求,认真细致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审查制度以及由科员、主任、关领导三级审核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准确。

  (二)聚焦社会热点,突出重点领域。一是聚焦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问题,做好各类政策公告解读,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发布政策类解读2篇。二是积极参与地方“政风行风热线”“法治会客厅”等直播节目,关领导带队实时为听众答疑解惑。三是年底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海关服务地方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主要工作成效,并对近期海关政策进行宣介。

  (三)强化政策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全年,常熟海关组织专家团队赴各板块召开“关企面对面”共计5次,赴重点企业调研30余次,通过面对面座谈方式直接送政策上门,让政策红利全面释放。同时,积极参与常熟市政府“惠企平台”的建设,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强化支持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公开,运用智能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持续深化重要决策制定、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切实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7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2年我关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继续提升”的问题,我关组织业务专家成立政策宣讲团队,2023年全年,赴各板块召开“关企面对面”共计5次,参加地方广播节目实时为群众进行问题解答2次,赴重点企业调研30余次,通过各种渠道针对社会各界特别关注的海关业务改革及优惠政策等进行解读、宣传。同时积极参与地方政府惠企政策平台建设,实现政策精准推送等智能模式,将政策红利及时、精准、充分落地。

  

  (二)目前存在问题。对于政策性文件学习不够透彻,理解和把握不到位,在对外答复的文书规范性还有提升空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常熟海关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报告下载链接:

  常熟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常熟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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