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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5:50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3年度徐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徐州海关办公室(0516-68972686),电子邮箱njxz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徐州海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海关总署、南京海关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群众需求、企业诉求、发展要求,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落实“人民海关为人民”的宗旨,多措并举打通政务公开服务发展“最后一公里”。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体系。成立徐州海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徐州海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体系化、规范化建设。修订《徐州海关信访工作办法》,设立信访接待室,完善“关长接待日”组织流程;理顺各业务部门与公开主管部门的工作关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规范化、流程化运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责任落实到部门、工作落实到个人。

  二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文件要求,扎实开展相关工作。设置“线上+线下”政务公开专区,以南京海关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积极建设徐州海关专题页面,主动发布、更新信访渠道、本关各类咨询电话、涉及企业和群众信息等内容80余条;以线下办事窗口为辅助,完善政务公开栏内容设置,制作工作流程、服务事项等二维码,链接线上与线下,以“码”上服务促进信息交互。

  三是充实海关政务服务内涵。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关企微信群”,相关业务部门时时发布海关政策信息、进行政策需求调研等。针对群众体检、疫苗接种需求和外地来人较多的情况,我关创建“徐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并实现在线预约的功能。创建“五最”政策宣讲品牌,积极到各开放平台、重点企业调20余次,并针对徐州企业需要,制定了《海关政策问答》,向企业和开放平台发放。依托“乐务·Love”志愿服务品牌开展海关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活动5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2提出的政务公开与业务发展存在衔接不紧密的现象”的问题,我关通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关长办公会,统筹安排有关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规范化、流程化运行,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二)目前存在问题。

  随着业务开展越来越多,各业务现场政务公开建设水平不一,需要统筹人员安排和硬件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报告下载链接:

  徐州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徐州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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