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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海关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09:14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3年度常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常州海关办公室(0519-68013766),电子邮箱njcz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常州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海关总署、南京海关的工作部署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型海关、服务型海关方面的促进作用,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不断丰富政务公开质量。落实上级海关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工作要求,按照要求及时在南京海关门户网站公开办事机构信息、行政执法信息。深入推进企业问题清零机制,通过召开线上线下企业座谈会、赴企业实地调研、各业务现场和报关大厅公示栏等方式和渠道,及时解读海关最新政策、公告,对于本级层面无法解答、解决的政策性疑难问题,主动收集、汇总并及时向职能部门请示汇报,确保海关政策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不跑偏、不走样。

  二是及时妥善回应群众关切。开展“关长接待日”活动,推动矛盾问题源头化解;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常州海关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举措;在“海关总署12360热线”微信公众号和总署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篇,服务企业能力持续提升;全年稳妥处置1234512360热线工单56单,全部妥善答复办结,不断提升海关工作的公众满意度。

  三是打造政务公开亮点品牌。根据各驻外部门辖区特点,整合政务公开资源,如据金坛地区新能源产业集中的特点,持续打造“金沙驿站”品牌,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溧阳办事处开展“溧阳联系工作法”。结合国际海关日及常州海关促进外贸保稳提质措施出台时机,开展企业座谈会、问卷调查、公众开放日以及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宣传海关政策,听取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6

  行政强制

  6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2022年群众对政务信息工作知晓度低、参与感弱,了解政务信息更多倾向于企业群等,微信公众号中的政策解读吸引力不强,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常州海关转变宣推思路,更加注重企业线下交流和体验,以驻外科室办公场所为实体据点,在已有的品牌建设基础上增加有关政务公开内涵,如根据金坛地区新能源产业集中的特点,深入挖掘“金沙驿站”品牌内涵;结合普法工作,利用关本部和机场监管科2个“枫桥工作室”在普法、调解同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形成工作品牌的则根据辖区特点、企业群众不同需求,探索精准推送模式,比如在驻溧阳办事处探索“溧阳联系工作法”等。

  (二)目前存在问题。常州海关在政务公开工作品牌培塑方面还有待提升,服务平台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扩大,资源需要进一步集中,宣传推广力度和影响力需要进一步增长,更好为企业群众提供专精优的品牌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报告下载链接:

常州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常州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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