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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09:06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3年度镇江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镇江海关办公室(0511-87068013),电子邮箱njzj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镇江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京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有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主要做法如下:

  (一)探索创新本关公开渠道和公开载体。

  建立“关企微信群”,吸纳近700家企业,各相关业务部门在“关企微信群”可以及时发布海关政策信息、进行政策需求调研等,企业也可在群里直接向业务科室咨询各类事项,大大节约了企业的时间。

  (二)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

  我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镇江海关依申请公开指南》,在南京海关门户网站、现场公告栏进行了公开,包括当面提交、邮寄、电子邮箱等方式,并提供了咨询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

  (三)加大海关政策宣传力度。

  2023年,我关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拓展政策宣讲覆盖广度。自行组织、参加地方商务局或开放平台组织的政策宣讲共计10余次,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60余次,依托“诚信兴商宣传月”、海关信用管理专题宣讲,积极宣传推动AEO便利措施落实。开展“点对点”信用调研30余家,实施标准培训、实地培育等跟踪辅导8家。常态化组织形式多样宣传科普活动,2023年我关共组织国门生物安全进校园3次,海关进企业宣传政策5。重视收集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多渠道组织各类型企业座谈会近10

  (四)提升线下平台服务能力。

  我关已在业务现场、南京海关门户网站、镇江12345线等多渠道公开本关业务咨询电话,在业务现场设置政务公开查阅点、咨询窗口等实体公开载体,完善政务公开栏内容设置,工作流程图,方便企业、群众咨询、办理业务。安排专人定期更新政务公开电子屏信息。建立完善“关长接待日”制度,设立镇江海关信访接待室,并按要求标识《信访工作条例》及信访办理流程,对于南京海关的信访转办件,严格按照信访办理流程进行登记、办理。

  (五)创建本关政务公开特色品牌。

  我关创建“业务能手进企业”、“国门生物安全进校园”、“三情”工作法、“七民”工作法等政务公开品牌,进一步提升我关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2

  行政强制

 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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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关于调动各部门政务公开的主动性的问题,我关将各部门参与政务公开的频次、成绩纳入我关对各部门政务信息的考核当中,同时办公室做好日常督办工作,确保各部门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二)目前存在问题。部分政务公开规定工作推进比较缓慢,如新增目录更新不够及时、本部门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维护不够完善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报告下载链接:

 镇江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镇江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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