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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0:15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4年度泰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泰州海关办公室(0523-82727620);电子邮箱(njtz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泰州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宽政务公开职能,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关通过南京海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其中包括:通知公告13条;双随机一公开43条;预算决算6条;执法年报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41231日,我关收到并妥善解决依申请公开2条,均为自然人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受理办结,无结转到下年度办理情况。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平台建设

  我关主要依托南京海关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向民众公布机构职能、办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认真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准确性、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由关领导分管全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主管部门,配备1名工作人员,负责协调、推进全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保密审查,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做好政务公开管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

  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持续加强监督管理,积极配合不定期巡检对外发布的信息,持续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保护信息安全。

  2024年,我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行政强制

3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存在的问题:政策解读质量不够高,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细化任务和明确责任;围绕政策解读、政务新媒体等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活动。

  (二)目前存在问题。

  依申请公开办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海关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报告下载链接:

  泰州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泰州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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