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涉案财物拍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海关涉案财物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海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淮安海关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建立拍卖企业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选聘的拍卖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并取得从事相关拍卖许可的拍卖企业。
(二)拍卖企业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三)具有网络拍卖组织能力。
二、需提供资料
拍卖企业参加名单库遴选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拍卖企业基本简介、公司章程、拍卖业务规则;
(二)营业执照;
(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本;
(四)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明;
(五)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
(七)专职联络人员身份证明、办理海关业务人员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收取竞买保证金、成交款的账户;
(九)近2年拍卖成交记录资料;
(十)其他有关资料。
三、报送要求
各申请企业请于3月9日之前将上述材料寄送至淮安海关,并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6822010@qq.com。
联系人:吕莎莎
联系电话:0517-89728183
报送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32号淮安海关 淮安海关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