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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0:39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梳理2025年度江阴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江阴海关办公室(0510-68520690;电子邮箱njjyhg_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江阴海关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海关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紧密围绕海关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履行公开职责,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为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服务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信息支撑。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夯实标准化规范化基础。

  严格按照《南京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指派专人对南京海关门户网站“基层海关政务公开”专栏中的机构职能、行政执法、信访渠道等内容进行动态更新与维护,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完整,方便公众“一键查询”。同时,持续优化线下实体公开服务,规范运用报关大厅政务公开电子屏、查阅点、咨询窗口、业务咨询电话等载体,及时公开答复办事指南、公告通知、业务咨询等企业群众关切信息,提升现场服务体验与互动效率。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及时核对更新本级《依申请公开指南》并对外公开。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分办、审核、答复、归档闭环管理机制,加强科室间的协同联动,确保办理流程规范、答复内容合法合规。2025年,我关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用邮箱收到社会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起。目前,该申请已按规定程序启动办理,将严格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作出答复。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及投诉举报事项。

  (三)创新拓展公开平台与解读形式,提升政策供给效能。

  “新旧”载体同步发力,紧扣法律法规及重要政策出台节点,主动联合业务科室策划深度解读,撰写2篇业务政策解读稿件获《中国海关》杂志刊发,有效扩大了专业政策影响的覆盖面;专题解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修订要点,获“南京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录用。持续创新宣传形式,以中国传统神话人物“哪吒”为主角,创作的原创动画科普宣传视频,先后被海关总署网站、“南京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录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坚持开门教育,结合“我进企业换角色”,开展“百家走访、千家走访”政策宣讲活动122场,解决企业“难、痛、堵”问题50条,惠及企业600余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

行政强制

4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2024年年报中提到的问题是:相关设备老旧、使用不便。针对上述问题,我关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更新硬件设备,夯实基础支撑。对故障及老化的政务公开电子屏等设备进行重新购置与升级,确保硬件设施运行稳定可靠,为实体平台信息展示提供有力技术保障。二是健全运维机制,确保动态更新。明确政务公开岗位人员负责实体平台的日常信息维护,建立定期更新制度,确保本关概况、机构职能、人员信息等公众关注的基础信息及最新政策通知能够第一时间在实体平台准确发布,保持信息的鲜活性与实用性。三是强化统筹管理,提升服务效能。将实体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管理纳入常态化工作督查范围,定期检查设备运行与信息发布情况。同时,探索线上线下平台的联动互补机制,引导公众高效利用各类公开渠道,切实提升各类载体的利用效率和服务体验。

  (二)目前存在问题。

  线上对外公开邮箱和线下收发室作为接收公众信息的端口,存在关注不及时而产生收件延迟、影响办理时效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江阴海关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报告下载链接:

江阴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江阴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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