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于1979年1月1日正式成立,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我国在长江内河设立的第一个海关机构。1980年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海关管理体制的决定》,转由海关总署垂直领导。198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南京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机构。1999年10月,根据国家组建缉私警察队伍、加强缉私的重大决策,设立副厅局级的南京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并在隶属海关设立正处级走私犯罪侦查支局。2003年1月,南京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更名为南京海关缉私局,走私犯罪侦查支局更名为缉私分局。2018年4月,根据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原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责和队伍划入南京海关。
目前,南京海关是受海关总署直接领导,负责指定口岸及相关区域范围内海关工作运行管理、监督监控的正厅级直属海关,领导隶属海关。管辖范围为江苏省全境。内设20个正处级机构,党委派驻纪检组22个。下设4个副厅级隶属海关、25个正处级隶属海关单位(含风险防控分局),以及12个正处级办事处、12个副处级办事处。另有1个副厅局级机构缉私局、15个缉私分局。有中编办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3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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