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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延期

发布时间:2026-08-31 10:52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适用业务场景:企业法人卡或操作员卡过期无法使用。
一、所需资料
1.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书(下方表格下载自行下载)特别说明:企业选择办理卡维护业务(申请书的业务编号为5),请务必在其他说明上标注具体办理业务:延期;
2.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4.操作员持卡人身份证明材料;
5.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6.所需延期的卡;
7.邮寄业务委托书(下方表格下载自行下载)
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操作员和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默认为营业执照(副本),无营业执照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其他证明主体资质的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不得加盖合同章、财务章或其他业务专用章,下同),且需在空白处签注“同意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签名印章和申请日期。(公章和三处签注缺一不可)(范例参考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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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操作员、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办理(身份证明需与办理电子口岸卡时提交的持卡人身份证明材料一致,证件类型不一致的不能受理)。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且需在空白处签注“同意使用本人信息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个人签名和签字日期。(公章和三处签注缺一不可)(范例参考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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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材料(包括外籍人员护照、使用外文书写的声明等)如是外文,需同时提交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专用章或申请单位公章)。
二、办理方式
方式一:邮寄办理
企业需邮寄上述“所需资料”至南京数据分中心具体办理。
收件信息: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6号楼2楼制卡大厅、技术服务科收,联系电话:025-84423114
方式二:现场办理
按上述“所需资料”要求准备纸质材料1份,由《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书》上填写的经办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制卡现场排队办理。
PS:江苏省省外企业(即选择跨区通办的企业)办理“延期业务”只接收现场办理。
三、表格下载(点击可下载)
四、办事地址
1.南京数据分中心江北本部:
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6号楼2楼制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1:45,13:00-16:30(节假日除外)。
2.吴江制卡网点:
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688号苏州湾大厦A座1楼(吴江行政审批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1:45,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3.高邮制卡网点:
扬州市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3楼(高邮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4.盐城制卡网点: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龙广场7号楼二楼政务大厅50-53号窗口(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南京分中心(长三角绿色低碳)-盐城(盐南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6:30(节假日除外)。
五、其他说明
1. 邮寄办理请选择邮政或顺丰快递邮寄,邮费自理。
2.卡解锁后初始密码为88888888,有效期限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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