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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海关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访谈栏目

发布时间:2025-11-03 09:59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字体:

  20251031日,吴江海关关长沈虹带队参加吴江区融媒体中心“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访谈栏目,通过广播直播、视频直播的方式围绕“发挥海关职能  促进外贸稳量提质”的话题进行交流。

  吴江海关关长沈虹:海关处于对外开放最前沿,吴江海关始终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有力有效执行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既管得住、又通得快,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监管严守国门安全。坚持提前介入,关注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落实优惠措施,加强风险分析,推进存量增量政策叠加发力。坚持智慧监管,加快建设吴江海关监管企业平台,促进智慧海关不断融入智慧城市,科技赋能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坚持创新监管举措,开展远程属地查验,推广海关核查“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破解企业通关痛点,使更多诚信企业享受到了“免打扰”监管红利,推动更多“吴江制造”更便捷走向全球市场。

  二是精准宣贯服务外贸发展。聚焦吴江支柱产业、龙头外企业和重点企业,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30余次,实现所有乡镇全覆盖,组织一线关员开展“我进企业换角色”18人次,收集意见建21个,解决企业问题17个。发挥“惠企为民 关‘助’发展”宣讲品牌作用,联合工商联、商务、税务等部门围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进口减免税、主动披露及企业常见违规情事等开展政策宣讲,积极回应企业群众诉求,讨论解决企业疑难问题。推动惠企降费增效落到实处,协定惠企持续释放,吴江现有高级认证企22家,19月签发优惠原产地签证2.38万份、增长22.42%,可享受进口国关税优惠3.78亿元。

  三是聚焦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紧扣“一体化”“高质量”两个关键,示范区三地海关协作配合,全面落实海关总署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举措,发挥主观能动性,自主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制度创新,提出并参与长三角一体化跨直属关区联合培育认证,开展高级认证企业链式培育;对出口备案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针对再生涤纶纤维等重点商品对50家企业开展联合税政调研;支持盛泽港内河码头建设,助力打造现代物流新通道。对95家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帮助企业出口金额同比增长57.8%,相关做法被评为“苏州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2025年典型案例”。

  四是加强政策研究推动新业态能级跃升。结合吴江产业特点和外贸特点,围绕稳外贸促发展“项目化、清单化、专班化”推进23个研究课题,促进政策研究成果从“纸面”落到“地面”。开展加工贸易便利化促进行动,用好“保税+”工具,深耕培育综保区传统物流集拼、保税维修支柱产业,“以点带面”扩大相关行业在区内保税仓储及物流分拨的影响力。积极支持跨境电商稳健发展,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专班服务、产业带赋能、通关优化、智慧监管,特别是最近正值“双十一”大促,我们也是全力以赴,提供全链条、定制化、精细化通关保障,使跨境商品更快捷地到达消费者手中。

  主持人:我们关注到,吴江地区的跨境电商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想请问,在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方面,吴江海关具体有哪些举措?

  答:吴江海关非常重视跨境电商的发展,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跨境电商监管政策及支持措施宣讲,并做好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工作,截至20251031日,吴江海关辖区跨境电商企业总数达378家(有4家具有跨境电子商务电商企业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双重资质),其中跨境电子商务电商企业376家,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5家,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企业1家,2025年以来新增跨境电子商务电商企业41家。二是加强调研和准确辅导,支持吴江“跨境电商+产业带”建设。积极推动重点企业布局海外仓,并落实海关总署关于取消海外仓备案等政策。三是为企业量身定制监管方案和专项保障方案。对进口商品实施预审核,实现通关服务前置;实现从税款电子支付到税单自主打印的全流程全链条无纸化,显著提升税款征缴的便利化水平;启动退货中心仓模式,畅通跨境电商退货商品的“最后一公里”。四是针对“618”“双11”等大促活动,引导跨境电商企业通过“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方式提前做好备货准备,成立“青年突击队”,采取“预约查验+随时到岗”工作模式,确保单证快速审结,包裹及时查验放行。在这里也介绍一下今年的大促情况,今年“双十一”活动于1020日开启,截至目前,吴江综保区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二线出区包裹清单数已经超过20万,金额近1亿元。

  主持人:刚刚沈关长提到,吴江目前有高级认证企业22家,据我了解,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可以享受到多层面的便利措施,那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有什么要求,相关资质如何获得呢?

  答:为建立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等文件规定,相关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要求及申请流程等,具体解释如下:

  1.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对企业的规模、人数、成立年限均无硬性要求,但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年内不得提出高级认证企业认证申请:未通过高级认证企业认证或者复核的;放弃高级认证企业管理的;撤回高级认证企业认证申请的;高级认证企业被海关下调信用等级的;失信企业被海关上调信用等级的。

  2.认证程序:(1)企业对照《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做好信用培育及认证准备后,向注册地海关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高级认证企业申请书》,申请书格式见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6号;(2)海关依据高级认证企业通用标准和相应的单项标准,对企业提交的申请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赴企业进行实地认证;(3)海关自收到申请及相关资料之日起90日内进行认证并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海关的认证时限可以延长30日;(4)海关根据认证组认证结论,作出是否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的决定并制发相应的法律文书。通过认证的,海关制发《高级认证企业证书》;未通过认证的,海关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未通过认证决定书》。

  3.认证标准: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设置为通用标准和单项标准(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通用标准包含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4大模块细化内容。单项标准目前包括加工贸易以及保税进出口业务、卫生检疫业务、动植物检疫业务等10项海关不同类型的业务。

  4.申请高级认证企业认证需要准备的资料:(1)认证标准条款中对应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程序性文件;(2)实际运营中产生的执行记录。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今年109日,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锂电及关键原材料、关键设备出口管制文件,这是不是意味着锂电池马上要实施出口管制了?那作为新能源行业的外贸企业,在出口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答:相信很多人都关注到了,国庆节后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多个公告,其中第58号公告,是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这是我国在完善出口管制体系、履行防扩散国际义务的同时,强化关键核心技术保护和保障国家安全的制度性安排。

  公告管制的物项覆盖锂电池产业的材料、核心设备及关键技术三大维度。但请相关出口经营者不要过于担心,本次出口管制并非简单的“一刀切”禁止出口,主要针对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WH/KG的可充放电锂电池这类高端产品和技术,而不是普通锂电池。对符合公告规定的高端产品和技术,在出口前,必须依法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出口许可证。

  在没有获得相应许可证之前,不能出口发货。在向海关申报时,如果属于管制物项,必须在备注栏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明对应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编码;如果货物参数、指标没有达到管制标准但比较接近,也必须在备注栏注明“不属于管制物项”,并如实填写具体的参数和指标。在这里也提醒相关出口经营者,务必如实申报,对报关商品的真实性负责。海关在审核中如果对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或真实性存疑,将依法实施质疑,期间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主持人:沈关长在一开始的介绍中,提到过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请问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做了哪些工作呢?

  答:19949月,中国海关开始对知识产权实施边境保护,目前,海关已经建立起一套包括报关单证审核、进出口货物检验、对侵权货物的扣留和调查、对违法进出口人进行处罚以及对侵权货物进行处置等环节在内的完善的知识产权执法制度。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分为主动保护和被动保护。主动保护是指海关依职权主动查缉;被动保护是指海关依权利人申请采取保护措施。一般来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是海关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要想享受主动保护需要在海关备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资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可以通过海关总署“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提交。

  最近几年,我们吴江海关每年组织吴江区企业参加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培训,并积极向南京海关推动我区部分重点企业参与到知识产权出口优势企业培塑计划中来,目前可以说能够做到备案企业进出口在哪里,我们海关的保护就在哪里,我们也希望吴江企业都能积极主动进行备案,最后我也强调一下,目前这个备案也是免费的,不会增加企业任何负担,但是能给企业提供更多保护。

  直播中,沈虹关长和业务骨干还回答了听友及市民提出的进口货物优惠税率、企业信用状况证明申请、减免税货物抵押贷款、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注册登记、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等问题,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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